將軍澳警打擊「子彈仔」單車 傳票檢控7名14至17歲青少年

將軍澳警區近日採取行動打擊單車違規行為,以傳票檢控7名涉嫌在行人路騎單車及夜間未亮車燈的14至17歲少年,並展示多部涉事「子彈仔」單車。

圖:星島頭條 · 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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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補充警區發文同時重申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相關法律後果
  • 補充將軍澳近日有區議員反映單車深夜擾民的背景

將軍澳警區近日採取執法行動打擊單車違法行為,以傳票方式檢控7名年齡介乎14至17歲的男性青少年。星島+4被檢控人士涉嫌「夜間或能見度低時未亮前白後紅車燈」及「沒有明顯需要在行人路騎踏單車」等違法行為。星島+4

夜間的將軍澳單車徑旁,警員正在現場進行執法行動,周邊停泊多輛單車並放置交通錐。2 張 · 圖:星島頭條

將軍澳警區在社交平台發文並展示多部被截獲俗稱「子彈仔」的單車,表示除了持續打擊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外,亦十分關注單車違法行為。星島+2警方強調會持續執法,打擊不同類型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安全,並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,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及財產安全。星島+2

根據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》,黑夜或能見度低時騎單車未展示車頭白燈及車尾紅燈,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,000元或監禁。星島另按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,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騎單車,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元或監禁3個月。星島而在道路、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,最高可判處監禁。星島

版本紀錄 (4)
  1. v417:57補充警區發文同時重申非法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相關法律後果
  2. v315:04補充港台等媒體對警方執法行動及呼籲的報道
  3. v211:47補充涉案違例法例罰則細節
  4. v100:06首版